问题 | 国家机关是受贿罪的主体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国家机构完全具备成为受贿罪行为主体的资格。该法令指出,国家工作人员藉由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以实现为他人谋求利益的目的,便可被判定为犯下了受贿罪。在此定义下,所谓的“国家工作人员”不仅涵盖了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还包括了那些根据法律规定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因此,如果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滥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那么他们也将有可能触犯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犯第一款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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