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的从重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挪用公款罪的从重情节,主要涵盖以下内容:对用于洪水灾害救援、山体滑坡预防、烈士家属抚养、贫困人群扶持、海外移民安排、受灾民众救助等特殊用途资金物资的挪用;以及涉及到金额数量庞大且无法全额退回或已经存在非法使用的情况。由于这类行为所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更为严重,因此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将依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加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