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的立案数额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行贿罪的立案金额,并未存在一个明确且统一的具体数值标准,它往往会受到案件情节、施加方的行贿意图以及对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所产生的实质性影响等多个因素的制约和决定。从一般的角度来看,若行贿赂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之大或者出现了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行贿罪。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三百八十九条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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