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是啥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罪名为“挪用公款罪”,其含义为在国家工作人员具备职务上的便利时,擅自将公款挪作私人用途,涉及违法活动;或挪用公款的金额达到相当数额,将公款用于营利性活动;亦或是公款被长期占用,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给公共财团的行径,都属于犯有该罪名。此罪行侵害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可信度与廉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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