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是怎么量刑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以及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对于受贿罪量刑的判定主要依赖于其所获赃款的具体数额以及相关的犯罪情节。若行为人涉案金额较小且具备轻微情节,那么他/她就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将被处以罚金。
然而,若涉案金额显著增加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他们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责任。而当涉案金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时,他们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也必须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索贿行为,法律规定了从重处罚的原则。 另外,如果在案件进入公诉阶段之前,行为人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表现出真诚的悔过态度,积极地退还赃款,以此来避免或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获得从轻、减轻乃至免除处罚的机会。 最后,如果行为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那么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其犯罪情节等因素决定是否将其减为无期徒刑,然后对其进行终身监禁,且不得予以减刑或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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