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认定证据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挪用公款罪的主要构成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了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履行公共事务职责的人员,以及接受国冢机关、国有单位委派至非国有单位执行公务的人员。在对该类案件进行定罪量刑时,需要依据的证据通常包括相关的转账记录、财务报表、证人证言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等,这些证据能够充分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并且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或者谋取利益的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