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构成客体要件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法学理论体系内,受贿罪的构成必须满足两个关键性的客体要素——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正性与无可侵犯性。具体而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受贿罪的成立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公职人员; 其次,其必须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 最后,其必须为他人谋求利益。除此之外,如果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在经济活动中,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私自收取回扣、手续费等不当收益并将之占为己有,同样会被认定为受贿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于犯受贿罪的罪犯,应当根据其实际获得的贿赂金额及其情节严重程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以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行索取贿赂的行为,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总的来说,受贿罪的客体要素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正性与无可侵犯性,还包括他们在经济活动中不得私自收取回扣、手续费等不当收益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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