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挂名股东职务侵占罪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明确规定,若存在挂名股东利用其所担任之职务中的便利条件,将属于公司财产的部分非法占有为己有,并且非法占有的金额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即数额较大),那么他可能需要承担起职务侵占罪的法律责任。具体的刑罚判决将会根据贪污、挪用所得数额的多寡进行裁量,如果贪污、挪用的数额较大,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倘若贪污、挪用的数额巨大,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缴纳罚金;而对于贪污、挪用的数额特别巨大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仍需缴纳罚金。在实际案例处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来判定挂名股东侵占的数额是否满足“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然后以此作为依据来决定相应的刑罚。如果挂名股东的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并且侵占数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标准,那么他将按照上述法律条款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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