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归谁管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个人收受贿赂从而触犯刑事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当由检察机关依法行使相应的侦查权限与职责。对于涉嫌贪污罪、行贿罪、受贿罪等贪污贿赂类犯罪行为,以及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如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犯罪行为,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行为,都属于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权限范围之内。
同时,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当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必须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和决定后,方得由人民检察院启动立案侦查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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