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从何时开始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的起始点在于行为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非法占据他人的财产。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明确规定的一项刑事犯罪,其适用范围主要是行为人曾经合法地拥有或者对他人财产进行了有效的管理,然而,其后却以非法的手段据为己有,并坚决拒绝归还原主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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