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与受贿罪的主体分别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犯罪的主要实施者为国家公职人员,其中包含了在国家行政机构担任公务的各类成员,也包含了在国有控股公司、企业、公共事业单位乃至人民团体中承担职务的特定群体;
此外,也包括由国家行政机关、国有控股公司、企业、公共事业单位指派到非国有控股的公司、企业、公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中担任职务的工作人员,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依照国家规定履行职务的其他类别的工作人员。就受贿犯罪的主体而言,与贪污罪相同,同样涉及国家公职人员范畴,但更为广泛,还涵盖了在国有控股单位中担任职务的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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