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和受贿罪分别立案分别处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行贿与受贿罪被严格区分开来并单独进行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尽管行贿罪与受贿罪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性,然而这两者却是两个完全独立的罪名,分别被规定于刑法中的不同章节之中。因此,在任何一起涉及行贿及受贿行为的案件中,司法机构将分别对行贿者以及受贿者展开立案侦查工作,随后根据各自所犯下的犯罪事实及其情节,分别进行起诉、审理以及量刑等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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