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不予判刑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前行贿者受到宽大处理的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为:
首先,部分行贿者因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而被迫行贿,其行为本无过错可言; 其次,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部分行贿者能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并展现出良好的悔过态度,从而获得了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机会; 最后,部分行贿者并非通过直接财物行贿,而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贿赂,使得调查取证难度加大。行贿与受贿犯罪属于“一对一”性质的犯罪,这无疑增加了取证的困难程度。若不对其中一方采取适当的从轻、减轻处罚措施,将难以取得充分的证据。因此,在面临打击受贿犯罪与行贿犯罪的两难抉择时,鉴于行贿犯罪相较于受贿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较小,检察机关往往会选择对行贿者给予一定的豁免,以便获取必要的证据。此类豁免通常涉及到“强制措施豁免”——即由羁押改为取保候审以及“刑罚豁免”——对行贿者不予起诉。实际上,在国外已有类似的“污点证人”制度,为主动坦白的行贿者提供了免于被追诉的可能。
法律依据:
《刑法》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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