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不超过三个月会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条款,对于私自挪用公款且在短短三个月之内即归还给原始合法拥有者的行为,通常情况下并未将其直接认定为具有犯罪性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此类挪用而来的公款被用以开展合法运营业务或实施违法犯罪行径的话,即使是在这三个月的短期期限内完成了还款操作,亦存在可能被判定为涉嫌使用挪用公款罪名,从而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等严重刑罚。 在此类特殊情况下,挪用公款以谋求个人利益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已不再受制于其使用时长及归还时间的约束,只要相关款项曾被挪用到与原定用途相背离的领域,便足以构成刑事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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