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类犯罪指哪三类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来探讨贪腐贿赂类犯罪所涵盖的若干罪名,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要点: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针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与私分罚没财物罪。 其次,有关渎职犯罪,其详细内容则包括: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漏国家情报罪,过失泄漏国家机密罪,枉法追寻或审判罪,涉及民事及行政方面枉法裁判罪案,执行判决,裁定时滥用职权罪,私自放置在押罪犯罪,失职导致在押罪犯逃狱罪,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等总共34个罪名。 再次,国家机构公务人员运用权力作恶对公民人身权益和社会民主权利的侵害的各式各样的犯罪也有所涵盖,典型的犯罪指控如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拷问逼迫被告人mucosal罪,暴力获取证据罪,残忍对待受监管者罪,以报复为目的陷害他人罪以及破坏选举罪等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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