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的必备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挪用公款罪的法定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罪所侵犯的法益是多元且复杂的,其中涵盖了国家公务人员廉洁性的维护以及公共财物所有权的保护; 其次,从具体的客观层面来看,本罪要求行为人为谋取私人利益或方便之需,利用职权上的便捷条件,有目的性的将公款擅自挪作他用,并涉及到非法活动,或者是公款被大量挪移,用于营利活动,或是公款被长期占用而超出三个月未能及时偿还等情况; 再次,就犯罪主体而言,本罪系特定主体犯下的罪行,仅限于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特定身份的人员以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执行公务为主要职责的特定人员方能成为本罪的实行者,其它人员如非此类范畴则无法成为本罪的行为主体; 最后,在犯罪心理方面,挪用公款罪的成立必须是行为人主观上故意为之,是故意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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