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3000元算贿赂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涉案金额达到3000人民币被定性为“某些形式的贿赂”,然而其性质并不足以构成犯罪行为,也无需为此类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所谓的“受贿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在其职务影响力范围内,采取各种手段来获取他人的财产或者非法操纵和收取他人的财物, 然后以此等行为作为交换条件为他人牟利,从而构成的犯罪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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