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贪污罪的手段有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贪污罪的手段有:
1、将自己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加以隐匿、扣留。
2、将自己管理、使用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卖或擅自赠送他人。
3、将追缴的赃款赃物或罚没款物私自用掉或非法据为己有。
4、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占有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
5、其他手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3: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