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是谁管理的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的职权主体归属于国家司法机构中的公安部门。
职务侵占罪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担任特定职务的人员,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该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刑事犯罪行为。 针对此类可疑的职务侵占犯罪线索,普遍情况下会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前期调查取证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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