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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务侵占罪是吸收犯吗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刑法理论中,职务侵占罪并不常被视为吸收犯。
具体而言,它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事务中,凭借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原本属于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有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违法行为。
吸收犯则是根据法律规定,在多起实质上性质不同的犯罪行为中,择一既遂犯罪行为并吸收其他未完成的犯罪行为,以此来确定唯一的既遂罪名的一种犯罪形态。
在通常情况下,职务侵占罪是一项独立存在的犯罪行为,它的构成要素和特性都比较清晰,不易于与其他犯罪行为发生吸收关系的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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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4:3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