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受害人主体范围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职务侵占犯罪案件中,受害者的主体通常为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单位组织。
其中,无论是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抑或是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甚至其他形式的单位组织都涵盖在内。 值得强调的是,这类受害单位对其所有财产享有所有权,同时还拥有经营管理权。 因此,当他们遭到他人职务侵占行为的侵害时,便会面临无法避免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