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具有特定岗位职责的员工,通过使用个人职权范围内的便捷途径,将所在机构所有的财产据为已有,且涉及到的金额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犯罪行为。
关于该罪行的确立,我们需要深入考虑并着重分析以下几个关键性的因素: 首先,行为人必须是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具有相关职位和身份的人员,而非国家公务人员。 其次,必须在其本职工作所允许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活动,即行为人可以凭借自身担任领导角色、掌握管理权、负责经营业务以及处理财务事项等方面的优势,来实现对本单位财产的非法占有。 再次,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这其中可能包含侵吞、盗窃、诈骗等多种方式。 最后,行为人所侵占的财产价值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即数额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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