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之下,作为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团队合作伙伴,是极有可能触犯职务侵占罪这一违法犯罪行为的。
职务侵占罪所涉及的犯罪特征是,利用个人担任的职务之便,将原本属于本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所涉金额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数额标准。 因此,如果某位合伙人在合作经营过程中,他/她利用自己在职务上所拥有的优势地位,侵吞了合伙组织的财产,并且已经超越了法定的较大数额标准,那么这位合伙人就很有可能被判定为涉嫌职务侵占罪。 在对该合伙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进行裁决时,关键的评判依据在于他/她是否确实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是否存在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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