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行为表现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行为表现形式主要是指行为人利用自身在单位中所担任的职务之便,将本属于该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
具体而言,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可能会通过虚构财务报表、伪造发票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司的资金; 而销售部门的员工则可能利用其销售业务的便利条件,擅自截留部分货款; 甚至仓库管理人员也可能私下挪用或盗窃仓库内的货物等。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三万元以上者,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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