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带走东西算职务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从特定场所携带某些物品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这一问题,尚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考量和分析。
如果一个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滥用职权,未经合法授权便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财务非法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那么他很可能会被判定犯有职务侵占罪。 例如,某公司职员私下将公司的珍贵财产或巨额资金据为己有的行为,就可能被视为职务侵占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然而,要对职务侵占罪做出准确的判断,通常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行为人的身份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正式员工; 其次,行为人必须是通过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来实施侵占行为; 再次,被侵占的财物必须是属于该单位所有的; 最后,侵占的财物价值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级才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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