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终止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执行结束时点一般被视为犯罪行为人完全放下其犯罪活动,且切实地阻止了犯罪后果的发生。
倘若行为人在从事职务侵占的过程中,基于其个人意愿主动停止犯罪行为,或者主动且有效地防止了犯罪后果的产生,那么我们便可将此理解为犯罪执行的结束。 例如,某位人士借助职务便利,意图非法占有公司财产,然而在最后关头却选择放弃,并将已经获得的财产悉数归还给公司,从而没有对公司造成实质性的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便有可能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执行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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