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股东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关于董事或董事长职务侵占犯罪的法律认定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重要因素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个关键环节:
第一,此类犯罪的实施者必须为公司、企业抑或其他相关组织结构中的工作人员。
第二点,其犯罪意愿必须为故意为之,且必须存在着明显的试图侵占公司财产的动机。
从客观层面来看,这种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自身职务上所赋予的权力和便利,将本应属于公司所有的财务资源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
这里所说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犯罪嫌疑人通过行使自身对公司财物的主管权、管理权、经营权以及经手权来实现犯罪目的。
而所谓的“非法占为己有”则是指犯罪嫌疑人采取诸如侵吞、盗窃、诈骗等多种手法,将原本属于公司的财物转化为个人所有。
至于“数额较大”这一概念,通常是指犯罪嫌疑人侵占公司、企业财物的价值超过六万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18: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