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的18种表现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在其职务权限范围内,运用手中权力将所在单位之财产非法地擅自占为己有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以下列举了几种常见的职务侵占行为表现形式: 1.侵吞财物: 行为人利用自身职位的便利条件,将原本属于其负责管理或经手的单位资产私自非法据为已有。 2.盗窃公物: 行为人采取不为人知的方式盗窃单位财物。 3.欺骗获取: 行为人通过制造虚假情况或掩盖真实事实的手法,非法占有单位财物。 4.其他手段贪污: 如行为人将单位财产挪作个人使用、或者假冒单位名义将财产出借给他人,而实际上这些财产却被行为人个人所占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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