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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挪用资金罪的入罪数额标准怎么界定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起点金额在各个实践案件中均会有所差异。
通常而言,倘若某人将公司资金用作个人消费之用或借予他人,并且此行为是为了获取利润或是还款期限超过了三个月,而其所涉及的金额超过五万元人民币,则此类案件将要按刑法规定予以追责。
然而,若某人将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借予他人,但其目的却是进行非法活动,那么此时的犯罪起点金额则为三万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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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0:4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