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的资金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于那些犯有挪用资金罪的罪犯们,他们所取得的所有违法所得都必须依法予以追回或是要求退赔。
若这些被擅自挪用的资金原本就属于受害者的合法财产,理应在追回后立即归还给当事人。 而若是这些资金为违禁物品或是用于犯罪活动的个人财物,那么它们将被依法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以及罚金都应该上交至国家财政部门,不得私自挪用或自行处置。 因此,对于被挪用的资金,我们应当严格遵循以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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