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挪用资金罪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认定,必须满足几个要素:首先是行为人属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次他需要借助于自身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私用或者借予他人,并且这笔资金的数额要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
同时,该行为人在利用资金的过程中,其行为持续时间须超过了法定的三个月期限,或者虽然没有超出这个期限,但是采取了营利性或违法性的用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行为人,其将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具体来说,只要其涉及的金额达到了“较大”级别,那么就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 而如果其涉案金额进一步增大,则将面临三年至七年的监禁; 当其所调用的资金数额已经达到了“特大”级别时,刑期会相应的延长到七年以上。 但是,如果在诉讼被提起之前,行为人能够及时退还原属不应当属于自己的资金,其所受到的惩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理,若情节较轻微者,甚至可以得到减轻乃至免于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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