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怎么反驳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职务侵占罪,乃是指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凭借其职务上的特殊地位和便利条件,非法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的一种犯罪行为,且涉案金额必须达到法律所规定的一定程度。针对应当诉被告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控告请求,辩护律师可采取以下策略进行质疑和反驳:首先,辩方需要证明被告人并未滥用职务权力,无任何违法占有他人财产之意;其次,如若无法否认被告人曾实际控制过特定财产,辩方可试图通过提供相应证据来展示这些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并非源自被告人的职务便利,而是基于合法授权或因误解而产生的不当操作等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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