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的从犯是什么含义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这一犯罪行为,您需要了解的是它通常发生在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的员工身上,他们会借助职务上的方便条件,私自占用本单位的财产。
在这类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中起到主导作用的那位被称为主犯,而那些发挥次要或者辅助角色的人便是从犯。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法律概念,《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给我们提供了具体的参考标准。 根据这条法规,如果有人未经授权便将别人托管于自己的财务据为已有,并且达到一定数额,并且拒绝归还的话,将会面临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处罚。 同样的,若有人把别人遗忘的物品或者埋藏的物品当作自己的财产,并且达到了一定数量,同时也拒绝交还给失主的话,那么就应该按照前面的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罚。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通常来说,只有受害者提出控告,法院才能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