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截留税款是否为职务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明确指出,职务侵占罪是指向所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内的工作职员,借助自身在职务方面拥有的便利,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转归个人的不当行为。关于此种罪犯的违法构成要件主要表现为,有意识地通过职务上的优势,非法占有本应属于单位的财产,且其非法占有的数额必须达到一定程度。若截留税款的行为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便有可能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首先,行为人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在职员工; 其次,行为人必须是通过职务上的便利来实施这一行为; 再次,行为人必须是非法占有了本应由单位缴纳的税款; 最后,行为人所占有的税款数额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即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 然而,对于是否构成犯罪,还需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行为方式、涉案金额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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