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认定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规定,涉嫌犯有挪用资金罪的罪犯主要为公司或企业以及其他一些具有特定职能的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他们在职位和权限范围内,利用职务上的方便,擅自将本单位的财产移作他用,如将其归属于个人所有,或者用来向他人借出贷款等;当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时(例如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或者虽然在三个月以内,但涉及到的金额巨大且主要用于私人牟取利润或从事非法活动的情况下,都很可能被视为犯罪,并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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