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判断挪用资金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备下列各项条件的,即可被视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1、犯罪客体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单位对其资金使用权的实际享有与掌控; 2、犯罪客观层面则具体表现为实施者凭借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属于所在单位的款项擅自挪用来供自己私人使用甚至是贷借给他人,且确认该行为金额达到法定较大标准,并且资金已被占用超过三个月尚未归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该笔资金已经被用于进行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 3、犯罪主体具有特定性; 4、犯罪主观心态必须是故意为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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