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职务侵占罪量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重庆市范围内,涉嫌犯职务侵占罪的案件立案基准载明:凡对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员工,通过运用其职务权限之便,将本单位财产不当侵占至个人所有的行为,涉案金额须达人民币六万元以上方可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追究相关当事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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