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帮助犯的认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知晓他人预谋实施职务侵占罪行之时,仍选择委派他人代其职位,找寻理由逃避责任,并且事后收取不当所得,实际上即是故意放纵自身的管理职责,为他人径直走向犯罪提供了便利,因而应当以不作为的形式被视为共同犯罪的罪魁祸首加以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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