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280万有18万未还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对所挪用金额无法有效清偿的话,那么可能将遭到严厉的刑事惩罚。
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性质单位中的工作人员来说,如果他们利用自己在职务上所获取的便利条件,私自挪动了本单位的资金,那么他们就有可能陷入到挪用资金罪的指控中去,并且面临着多项刑事责任的追究。 具体而言,如果此类罪犯的行为属于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小,则将面临由法院判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然而,若他们所挪用的是本单位资金的数额较大者,那么将会受到法律制裁为三至七年间的有期徒刑; 更为严重的情况下,即便是数额特别巨大的,也将需要承担起七年乃至更长时间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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