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挪用维修基金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公共维修基金乃是归属本小区全体业主之共有财产,倘若有开发企业擅自挪为己用,我等小区即应尽早建立起业主委员会,以业委会的法定身份向相关部门提出法律诉讼。此等挪用公共资金的开发商行径严重侵害了我等全体业主的权益,理所当然地应当诉诸法律渠道进行坚决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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