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发三个月后还能告男方强奸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事件发生之日起满三个月之后,仍有权利指控男性实施强奸罪行。
只要能提供足够有力、确凿无疑的证据来证实确实存在性侵行为,同时也尚未超出法律所规定的追诉期限,那么,受害者本人或相关人员便有权利向各级公安机关进行申诉控告。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时间相隔已久,可能会为证据搜集以及案件各个环节的深入调查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与压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