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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样不算强奸罪
分类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强奸罪是以违背女性自主意志为前提,利用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强制与对方产生性接触的犯罪行为。
若该过程未涉及违反女性主观意愿,男女双方是在彼此同意基础上自愿发生性关系,便无法被认定为强奸罪。
例如,在男女交往过程中,两人基于真诚且充分了解彼此意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便可排除强奸罪的嫌疑。
此外,倘若行为人并未采取任何暴力、威胁或其他足以使女性无法抵抗、不敢抵抗、不知如何抵抗的手段,那么同样无法构成强奸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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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0: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