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不予立案后可以撤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强奸罪被判定为不予立案之后,实际上并不存在撤回起诉之说。
“不予立案”代表着该案件尚未正式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若是报案者自愿选择放弃继续追究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样无法直接使案件得到终结。 这是由于强奸罪作为一种典型的公共侵害案件,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严厉惩处需由检察机关依据具体案情来判断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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