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追诉期什么时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强奸罪的追诉时效问题,需依据法定最高刑标准加以明确。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述,对于犯罪行为,如其判处的最高刑罚未超过五年有期徒刑,那么自该罪名被判决之日起经过五年,便不再予以追诉; 倘若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则应在罪名成立后的十年内进行追诉; 若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则需在十五年后停止追诉; 而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情况,则需在二十年后停止追诉。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相关案件进行追诉,则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通常情况下,强奸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因此,一般强奸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而对于情节严重者,其追诉时效则延长至二十年。 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相关案件进行追诉,则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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