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构成要件法院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评估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时,司法机关通常会着重考虑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首先是行为实施的主体,该行为人须是已到达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 其次涉及到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即其行为必须出于故意并具有奸淫的明确意图与目的。 再次是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需通过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来实现,这些手段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殴打、捆绑、封口、颈部制绑、压制等方式,以使得被害妇女无法反抗; 或者趁受害妇女处于重病期、深度睡眠等状态之际,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或利用受害妇女因醉酒、药物麻醉等原因而失去自我控制力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等等。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强奸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