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立案了一定要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嫌构成强奸罪而立案之后,并不意味着必定会被法院判处刑罚。
立案仅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初始环节,用以彰显司法机构的权威性及对潜在犯罪行为的关注与调查。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即是否面临刑罚,取决于对整个案件涉及的所有证据和事实的真实性、完整性的全面分析。 如经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依法所开展的一系列侦查、审查起诉及庭审等程序,证实犯罪嫌疑人确曾实施犯罪行为,且无任何法定情形能够解除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时,便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反之,若证据不充足或未能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条,以明示或暗示证实涉案犯罪事实的存在,亦或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存在刑事责任能力限制、犯罪行为已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等法定的免除刑事责任的情况,那么便可能不会被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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