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涉嫌强奸罪就一定是强奸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告涉案涉嫌强奸罪并不必然代表其犯有此罪。
在法律程序的运行过程中,“涉嫌”仅仅是指存在着被怀疑为犯罪行为的可能性,然而,最终是否构成犯罪则必须经过严谨的司法审查以及对相关证据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核实与确认。 对于强奸罪的判定,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其中包括被害者的陈述、目击证人的证词、实物证据、专家鉴定意见等等,以证实被告人是否违反了被害者的意愿,并采用了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 若证据不足够充分、真实可靠,或者存在合理的质疑之处,那么便无法判定被告人构成强奸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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