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才能构成强奸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乃侵犯妇女性自主权之重罪,其定义为违背妇女意志,采取强制、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与妇女进行性行为,或者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进行奸淫的犯罪行为。
构成此项罪名需具备以下重要要素: 首先,必须存在违背妇女真实意愿的行为,此因素乃构成强奸罪的核心要件。 具体而言,即是在妇女明确表示拒绝进行性行为的情况下,行为人仍强行施加。 其次,行为人所采用的手段多样,包括但不限于暴力手段,例如殴打、捆绑等; 胁迫手段,如以威胁生命、健康、名誉等方式; 以及其他手段,如利用妇女处于昏迷、酒醉等无法反抗或不知反抗的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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