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还可以撤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作为刑事犯罪中的一种,通常被视为公诉案件,这意味着此类案件的起诉权掌握在国家司法机构手中,而非受害者本人。
公诉案件的启动往往源于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其主要目的不仅仅在于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以及法律权威性。 一旦公安机关正式展开调查并将案件移送检察院介入处理,那么整个案件的进展便不再取决于受害者的单独意愿。 然而,若受害者能够给予犯罪嫌疑人以谅解,且在量刑判决中得以体现出客观公正的原则,那么此种情形将可能成为法官酌情作出减刑裁决的考量因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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