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起诉者撤诉还需要判刑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之法律规定,自诉人在被告方获得定罪量刑的判决公布之前,拥有撤销原自诉案件的权力。
这意指若涉及强奸罪名的原提起诉讼自己选择在法院做出最终判决之前自愿撤销自诉申请,则法院将不再考虑针对被告人做出宣判。 然而此举并不代表被告人因此而完全豁免刑事责任。 毕竟,撤销原案件为自诉人应享有的正当权益,但是否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刑事追责行动仍需视具体案件情况及相关法律条款而定。 倘若法院裁定确有必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即便自诉人已经选择撤销原有诉讼,法院亦可依其职权依法做出相应的审判判决。 因此,被告人是否需要接受罚款或监禁等法律惩处,实则主要取决于法院的深入审查与严谨决策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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